汕尾结婚登记须知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
3、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5、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7、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注: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非法干涉,不能取得结婚登记所需证件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调查核实,可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提供情况"栏内注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