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小学补助政策+补助标准
资助政策及标准
(一)免除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公办学校住宿学生免收住宿费;
(二)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寄宿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1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500元/年。
(三)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实施营养午餐政策。在校期间,由学校每天向资助对象免费提供荤素搭配、营养合理的午餐,营养午餐的补贴标准为每生不高于150元/月,全年按10个月计算。
延伸内容:
宁波市学生资助的受助对象根据受教育阶段的不同及其身心发展状况的差异,由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五类学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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