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本人办理。
母亲亲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应携带以下材料:
1、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母亲不能来办理,需委托其他人代办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由病房发放的《委托书》需母亲亲自填好及签名。
2、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3、父母双方身份证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4、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请认真核对。内容错误的出生证,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