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流程
(一)申请。残疾人(或代办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三河市残疾人辅具适配补贴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二)评估。由市残联综合股对残疾人辅具需求开展评估,提出辅具配置意见。
(三)审核。市残联分管领导根据评估意见,对残疾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内给与明确答复,审核不通过的要具体说明原因。
(四)适配。审核通过的残疾人,自主选择机构适配辅助器具。
(五)资金发放。残疾人持所需手续向镇、街道残联申请补贴,经市残联审核无误后,按照补贴标准发放资金。残疾人辅具适配费用超过补贴标准的部分,由残疾人自付;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费用据实补贴。
所需手续
1、身份证复印件1份(未成年人可不提供);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3、《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
4、购买辅具发票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辅具适配前后对比照各1张;
6、《三河市残疾人辅具适配补贴申请审批表》1份。
备注:未持证的0-14周岁儿童需另外提供诊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