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政策(沈阳市高技能人才)

地方特产2023-11-17 17:49:30未知

沈阳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政策(沈阳市高技能人才)

  沈阳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政策

  补助对象:

  企业出资组织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

  申报条件:

  企业出资组织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培训对象。参加培训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高级工、技师等;

  (2)按国家职业晋升标准从事本职种工作满足晋升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条件。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培训经费,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中列支。

  补助标准:

  企业出资组织符合条件的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培训经费按新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为3500元、5000元标准直补企业。

  申报资料:

  (1)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申请表;

  (2)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合格人员名单;

  (3)培训合格人员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4)合格人员培训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5)5次培训视频及每月3张培训照片,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手册(培训日志),具有线上培训课程的提供学员线上培训数据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办理流程:

  提出开班申请→审核备案→组织培训→证书考核→经费申领→资金拨付

  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常年受理

  受理部门及地址:

  市本级: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大东区大北街48号609

  和平区: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1111

  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

  铁西区: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培训科 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  110

  皇姑区:皇姑区人社局培训科 皇姑区金山北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

  大东区:大东区人社局培训科 大东区小什字街140号

  浑南区: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浑南区全运路109号创新天地H827室

  于洪区: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部 于洪区黄海路37号于洪区政府北楼408

  沈北新区: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沈北新区耀阳路18号

  苏家屯区:苏家屯区人社局培训科 苏家屯区雪松路55号

  辽中区: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人才科 辽中区蒲水路28号蒲东街道市民服务中心    

  新民市:新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

  法库县: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法库县南外环路32号

  康平县:康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康平县胜利街道迎宾路101号

  联系方式:

  市本级:31401196

  和平区:31912272

  沈河区:22898851

  铁西区:25910815

  皇姑区:86459252

  大东区:24150012

  浑南区:24210635

  于洪区:25321408

  沈北新区:88043266

  苏家屯区:89810027

  辽中区:87821329

  新民市:27622552

  法库县:87103708

  康平县:8733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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