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自然人(人民群众)
受理条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均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在哪办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
张北县民政局2楼社会救助股209
咨询电话
0313-5239837
怎么办
步骤
1、受理
办理时限:1工作日(不纳入计时)
办理人:刘卫东
办理处室:村综合服务站
2、审核
办理时限:6工作日
办理人:于惠芳
办理处室: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3、办结
办理时限:6工作日
办理人:梁姣姣
办理处室: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带什么
1、居民身份薄(户口本) 原件+复印件:各一张
填报须知:字迹清晰、内容准确、材料真实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 原件+复印件:各一张
填报须知:真实有效
3、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各一张
填报须知:字迹清晰、内容准确、材料真实
办理过程是否收费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