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盘龙区人才公寓怎么申请
第九条 人才公寓以单位租赁方式申请。按照“高端优先、统筹兼顾、逐步解决”的原则,根据房源情况,结合人才层次、实际贡献和申请顺序,实行轮候分配。
第十条 申请申报。申请人根据租房需求向本单位提交《盘龙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各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审,并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一条 受理审核。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区人社局、区科工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商投局、区税务局等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签批《盘龙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 房源分配。人才公寓运营机构收到联合审核意见后,根据可供房源等情况进行具体分配。
第十三条 签约入住。人才公寓运营机构与人才签订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缴纳押金、租金,办理入住手续。
第十四条 公寓退租。租赁期满、中途停租等情况需退租人才公寓的,申请人于当月内按照人才公寓运营机构管理要求办理退租手续,领取《盘龙区人才公寓退租申请表》并及时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