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贵安支持企业柔性引才薪酬补助实施细则

地方特产2023-08-22 21:47:35佚名

贵阳贵安支持企业柔性引才薪酬补助实施细则

  贵阳贵安支持企业柔性引才薪酬补助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贵阳贵安人才“强省会”若干政策措施》,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重点平台柔性引进人才每年来贵阳贵安累计工作时间三个月以上,在技术研发、课题攻关、项目合作方面取得突出成效,按上年度实付薪酬的30%给予用人单位补贴。同一单位引进同一人才补助不超过2年、每年不超过20万元,每年补助同一单位不超过50万元。

  第三条 本细则由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实施,相关责任部门共同参与,协同推进。

  第二章 申报对象与流程

  第四条 申请对象:

  (一)申报企业主营业务属于《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目录》,同时在贵阳贵安区域范围内登记注册(含在贵阳贵安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央属、省属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柔性引进的人才为与用人单位签订柔性引进协议,在技术研发、课题攻关、项目合作、新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成效的人才。

  第五条 申报时间。企业柔性引才薪酬补助的申报为常年受理,按月审核、兑现。

  第六条 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贵阳贵安柔性引才薪酬补助申请表》;

  (二)申报企业与引进人才签订的柔性引进协议、薪酬支付记录、纳税证明、业绩成果等资料。

  第七条 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在贵阳贵安一站式人才网上办事平台(https://www.gyrc.cn/yzs/)申报。

  (二)初审。企业主管部门、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人才工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资料进行初审核实并提出建议意见,报市人才服务中心。

  (三)复核。市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拟补贴建议对象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研究审核,确定拟补贴对象。

  (五)公示。拟补贴对象名单在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兑现。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按程序将补贴资金统一拨付至企业账户。贵安新区自行兑现。

  第八条 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补助经费,并纳入诚信负面清单;造假的单位及个人,不再享受贵阳贵安人才支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 经费保障

  第九条 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要将企业柔性引才补助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引进到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经费(人力资源开发经费)中列支;引进到区(市、县、开发区)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非公有制企业、非贵阳市属国有企业的,由市人才资源开发经费和企业注册地(纳税地)人才资源开发经费按比例(修文、开阳、息烽按8∶2;其他地区按6∶4)承担;引进到贵安新区的由贵安新区人才专项经费发放。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文标签: 贵阳  柔性  经费  企业  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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