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受理电话
冀南新区建设局房管处 6299626
马头镇人民政府 6011066
城南办事处 6019900
高臾镇人民政府 2122001
林坛镇人民政府 2152099
光禄镇人民政府 2129701
台城乡人民政府 2165116
花官营乡人民政府 6011000
南城乡人民政府 2162460
辛庄营乡人民政府 2172168
扩展信息
申报方式及申请相关表格领取
在本年度住房保障受理公告发布后,申请各类公租房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公租房”APP或“冀时办”APP后注册申报(线上申请)。
申请人如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申请家庭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冀南新区户籍的,应以冀南新区户籍方作为申请人申请。
申请前四类公租房的,通过“公租房”APP或“冀时办”APP选择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
申请第五类公租房的,通过“公租房”APP或“冀时办”APP向务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用工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与实际务工地址不一致的,按营业执照注册地进行申请。
情况特殊无法线上申请的,申请人可采取“线下申请”方式,根据申请类型到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领取表格并填报。
前三类申请租赁补贴家庭按照相关程序提交规定资料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