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庐山市地下停车位交易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九江市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支持住房合理需求,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鼓励业主购买现有存量地下停车位(非人防车位,下同),进一步缓解城区停车难现状,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九府办发〔2023〕21 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补贴时间、对象和额度
自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凡在本市购买地下停车位(以开发商与业主签订购买合同时间为准)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清税收的,对购买停车位的业主给予财政补贴。补贴额度为该车位交易时所缴纳税款地方留成部分的100%,补贴实行先征后补。
二、申请流程及部门职责分工
(一)市住建局负责受理地下停车位购买人申请税收补贴有关材料。符合购买地下停车位税收补贴条件的购买人申请补贴需提交购买合同、购买 发票、购买人身份证及购买人银行卡。
(二)市税务局负责对在此期间购买地下停车位收缴税收进行审核、认定。
(三)市财政局根据测算的资金需求量,将资金预拨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根据审核的《庐山市城区范围内地下停车位交易补贴申请表》,及时拨付资金至申请人,申请交易补贴时间截止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