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办理流程
1、参保职工将相关证件材料提交参保单位
2、参保单位审核并填写《丹东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3、参保单位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服务网点办理
4、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材料无误后,核定报销
6、将补贴款汇入参保单位银行账户
7、业务办结
已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新增加的职工和新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的职工,从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从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后生育的,除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外,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