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居住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审批(办事)依据 国务院颁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陕西省政府颁布的《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
申请(办事)条件 在实际居住地已经办理过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申请材料 1、《陕西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登记项目变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证件(明)原件和复印件。
法定周期 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陕西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陕财税[2019]26号),取消补领流动人口居住证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