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2024年第二期购车补贴
补贴标准:
1、新购车辆开票价在8万元(含)以上(价税合计):购车补贴标准为每部4000元,补贴限量500份;
2、以旧换新车辆:对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出售或报废本人名下持有半年以上的旧机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的,追加补贴1000元/辆,补贴限量196份。
活动期内,将按申报时间进行资料审核,根据申报通过时间发放名额,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本期汽车补贴活动在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各类型补贴名额将依据市场销售情况动态调整。
补贴申请条件
1.新购车辆开票日期在2024年5月1日(含)-6月30日24时。
2.新购车辆行驶证首次注册时间在2024年5月1日(含)-6月30日24时。
3.新购车辆时必须使用POS机具进行刷卡交易付款,且交易金额≥10000元。
4.活动期内,申请享受新购车补贴的个人消费者(非企业客户,不限制区域和户籍),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在石狮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真实购买7座(含7座)以下乘用车(新车,新能源车辆以F、D开头),且取得石狮市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石狮区域内缴交购置税。
通过“以旧换新”方式申领购车补贴,除需满足本期新购车补贴条件外,同时需要提供本人名下旧机动车完成转移登记或报废登记方可申请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涉黑等原因造成无法领取补贴则视自动放弃。
6.活动期间,同一个消费者仅限申请一次补贴(银行卡号、身份证号、行驶证号、发票号、车辆识别代码,以上五项任一项重复,均视为同一个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