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
对企业新录用脱贫家庭子女、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田企业组织的冈立技能培训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等后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在职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申领流程
企业申请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技师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等。企业在开展技师培训或新型学徒制培训前,应将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受理机构
雄安新区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