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雄安新区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
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申领流程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登录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受理机构
雄安新区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
对企业新录用脱贫家庭子女、毕业学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田企业组织的冈立技能培训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等后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在职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申领流程
企业申请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技师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等。企业在开展技师培训或新型学徒制培训前,应将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受理机构
雄安新区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
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的。
补贴标准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的见习单位,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执行:对吸纳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补贴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60%执行。对见习后留用率超过50%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10%。
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单位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到经办机构窗口线下申请
受理机构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补贴标准
每招用1名符合条件的给予1000元补贴
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受理机构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补贴对象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货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各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利率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货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申领流程
按照“借款人依规定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机构按职责尽职调查、经办银行审核放货、财政部门按规定复核贴息”的流程办理。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小微企业工商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企业职工花名册和新招用人员劳动合同招用符合东仟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
受理机构
雄安新区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在2022年5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招用新区三县户籍高校毕业生(不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人员,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的新区注册服务型企业、其他类型企业和参建企业(含劳务分包企业)。
补贴标准
新区注册服务型企业补贴标准1000元/人,需与高校毕业生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提供3个月工资发放记账凭证或银行代发工资对账单。
新区注册的其他类型企业补贴标准500元/人,需与高校毕业生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提供3个月工资发放记账凭证或银行代发工资对账单。
参建企业(含劳务分包企业)补贴标准500元/人,需将合同、考勤、3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记账凭证或银行代发工资对账单录入雄安新区劳务实名制监管系统,并推送到河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
用人单位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一年内同一人只可申领一次,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申领流程
向注册地所在人社部门提出新增就业补贴申请。
受理机构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