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参保人员:
根据市统计局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相关数据,现将2020年全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通知如下:
按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2020年全口径年平均工资为73650元,月平均工资为6138元。
关于调整沈阳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全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根据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6138元/月,按6.8%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417.38元/月,按10%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613.8元/月。
请广大参保人员足额缴费,避免影响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