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贷款
【办理时间】
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夏时制下午14:00-17:00);
银行网点: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
【办理地点】
建设银行:鼓楼区中山北路26-1号;
农业银行:秦淮区洪武路357号;
中国银行:秦淮区中山南路148号;
工商银行:秦淮区中山东路404号;
兴业银行:玄武区长江路2号;
交通银行:鼓楼区中山北路124号;
中信银行:南京市中山路348号中信大厦9楼;
江苏银行:秦淮区中华路50号;
招商银行:秦淮区汉中路1号;
华夏银行:鼓楼区湖南路181号;
紫金农商银行: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
【办理材料】
1、《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
2、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3、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非本市户籍需有效居住证);
4、婚姻状况证明;
5、首付款凭证;
6、借款人还款银行卡(折);
7、卖方身份证;
8、上市确认书;
9、卖方《房产证》和《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