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北退休金补发时间
近日,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23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2号),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
今年7月底前,全省各级人社部门会将所有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根据国家要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调”“长缴多调”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关怀照顾。
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到占本人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总体来说,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退休人员,调整幅度相对较高,养老金水平较高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绝对额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