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跨省就业脱贫人口一次性交通补贴申领指南
一.补贴对象
原被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以下简称“脱贫劳动力”)。
二.申请条件
1、在东莞工作且与东莞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申请补助前连续在东莞参加社保3个月或以上,且申请补助时仍处于参保状态。
三.补助标准
贵州脱贫劳动力一次性1000元/人
广西脱贫劳动力一次性500元/人
四.所需资料
1、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4);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原件后交还申请人);3、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原件后收取复印件,原件交还);
4、已开通金融账户的东莞市社保卡
五.办理方式
补贴办理地址:街镇政务中心
业务预约方式:手机微信进入“i莞家”小程序——我要预约——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业务——脱贫人口相关补贴或就业创业、人才综合业务(具体可在“i莞家”小程序中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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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来源:东莞东城微信公众号,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GgHHjnUFwaP3TsTAXcP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