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一览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合规医疗费用
1、5000元(含)--2万元,补偿80%
2、2万元(含)--50万元(含),补偿90%
特殊药品医疗费用
2万元(含)--50万元(含),补偿70%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合规医疗费用
2万元(含)--50万元(含),补偿70%
特殊药品医疗费用
2万元(含)--50万元(含),补偿70%
待遇标准
可以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就是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
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是指一个结算年度内(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员个人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费用中按规定需由个人自付的费用,以及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等的费用。
其中参保人员个人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费用中按规定需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包括:
1.乙类药品和乙类医疗服务项目及材料个人先自付部分;
2.住院起付线部分;
3.住院起付线以上个人按比例承担部分和门诊特殊病种个人按比例承担部分。
政策来源:宁波医疗保障,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CVrfK-osDbThnkVVDKDXj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