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料
1.《创新区人才安居申请表》(一式两份);
2.单位公示证明;
3.申请人符合人才分类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技能证书等;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明,未成年子女尚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情况所在页;
5.申请人户籍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
6.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用人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7.申请人连续三个月以上在创新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公积金缴纳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收入证明材料;
8.不动产信息查询授权书(申请人及配偶分别签署);
9.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相关表格填报或资料准备可参见《创新区人才安居申请填报及资料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