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随迁子女就读温岭市职业学校生活补助认定标准通知

地方特产2023-07-12 16:05:10佚名

台州随迁子女就读温岭市职业学校生活补助认定标准通知

  根据《温岭市教育局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随迁子女就读温岭市职业学校生活补助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温教职〔2022〕142号)精神,决定开展就读温岭市职业学校随迁子女生活补助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申请对象按照以下清单提交佐证材料:

  1.户口簿——非台州市户籍

  2.父母一方的《浙江省居住证》,发证机构须是温岭市公安局;

  3.以下两项满足一项

  ①父母一方2023年1月1日至办理日当天期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②能证明2023年务工地点在温岭市范围内的有效材料(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就业资料)。

  请各校对申请对象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相关复印件留档备查。

  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照五年、八年分别统计汇总,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于5月26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职成教科631办公室。

  联系人:江健,联系电话:15958648863、664183(教育网)。

本文标签: 温岭  材料  佐证  对象  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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