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
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可自愿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二、具体办理
1.已签订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扣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协议的,应确保个人账户余额充足,集中参保期内系统每月会自动扣除。未签订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扣协议的退休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签订代扣协议(各级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医保服务站亦可签订)。
2.由单位管理的在职及退休参保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
3.灵活就业在职人员,已与税务签订代扣协议的,可通过个人银行账户代扣,应确保银行账户余额充足;余额不足导致代扣失败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城市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参保缴费。未签订代扣协议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到各级税务机构签订代扣协议或者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城市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参保缴费。
4.历史单建统筹退休人员,就业代管、失业代缴医疗保险和初次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或中断参保后又需办理续保的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保缴费。
三、注意事项
1.参加德阳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前提是参加了德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初次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或中断参保后又续保的,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
3.2024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标准是140元/人·年。集中参保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12月25日,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