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宝鸡市居民医保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起至12月20日。
一般参保人员须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设置补缴期,补缴期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补缴期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后次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缴费咨询: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咨询或拨打12366、3212366。
政策咨询:可以向当地医保部门咨询或拨打以下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