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保障房申请条件(经济适用房暂停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I具有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两年以上
II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III自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按规定向属地镇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初审并报市住房局审核通过后,由属地镇政府进行分配入住。
▶廉租住房
廉租补贴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市民政局确认的本市城市低保家庭、或者市民政局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为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2400元)、或市总工会确认的城市特困职工家庭:
3、自有产权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不超过人均18平方米,
实物配租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市民政部门确认的本市城市低保家庭、市总工会确认的城市特困职工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不超过人均 18平方米;或者市民政局认定的低收入 (标准为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2400元)无房家庭。
来源:宜兴人民政府网http://www.yixing.gov.cn/doc/2021/04/13/9371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