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2024年度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年
集中缴费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缴费时间与享受待遇时间、缴费金额的关系
温馨提醒: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城乡居民在当年6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并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除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居民在2024年6月30日前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即380元。2024年7月1日起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出生三个月内的新生儿外,个人需全额缴费。居民参保缴费的,请注意时间及时缴费。
参保对象
1、具有广西户籍或者持有广西居住证的城乡居民(含婴幼儿);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
3、具有外国人居留证的外国人以及广西区内各类在校学生;
4、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可持身份证明或居住证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缴费方式
1.个账代缴。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医保卡内余额为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缴纳居民医保费。
个账代缴操作指南(点击左侧链接查看)
2. 手机缴费。“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银联“云闪付”等线上渠道缴费。
3.签约扣费。签订“委托金融机构扣费协议”通过银行扣费。
4.柜台缴费。税务部门合作的银行柜台(农信社、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桂林银行、柳州银行、农业银行、北部湾银行)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5.其他代收。农村金融服务点、已部署移动智能终端机的社区及村委、大中专院校等单位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