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兰州市大修自住房屋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本情形所称大修自住房屋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的一种行为。
一、提取范围
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资料
职工本人名下需要大修的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该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 C 级或 D 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清册、收款凭证。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三、提取时限
以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付款凭证的日期为准,一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四、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屋大修总价(房屋大修总价以职工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付款凭证金额为准)。
政策来源: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