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通全国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外省居民需要在宁夏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在银川市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
2、开通所有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居民需要办理户口迁移业务均可在迁入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办理迁移落户手续,不用返回原籍办理迁出手续。
3、开通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区内通办)业务,居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经公安网查实的,可以在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户籍窗口开具证明。
主要包括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凡公安网无法查实,需调阅原始档案核实的,应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实后出具证明。同时,开通网上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业务。居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从业禁止条件的单位企业,可通过在“宁警通”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宁警通”APP申请查询本人或本单位在职人员或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