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前湾新区高校毕业生实习就业补贴申报指南
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新区实习就业,根据《关于集聚四海英才打造人才发展“五个湾区”的实施意见》(甬前党发〔2023〕13号)和《关于集聚四海英才打造人才发展“五个湾区”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甬前人社〔2023〕34 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新区高校毕业生实习就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到新区企业实习并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1、2023年5月16日(含)之后,到新区人社部门认定为大学生实践基地的企业,实习满一个月以上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被企业录用,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补贴2000元每月,补贴最长不超过两个月;
2、申报时必须在职。
申报流程及材料
实习就业补贴政策每年申报一次, 本次申报日期为10月9日至10月31日,由实习生所在企业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申报材料,将申报所需材料(1)、(3)的扫描件,材料(2)的excel电子表和材料(4)的扫描件压缩包发至邮箱542587790@qq.com。经新区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直接向个人银行账户发放实习就业补贴。
所需材料:
(1)《宁波前湾新区高校毕业生实习就业补贴申报表》;
(2)《宁波前湾新区高校毕业生实习就业补贴汇总表》;
(3)商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4)学历证书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实习协议复印件、录用后的个人参保证明、实习待遇发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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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2023年5月16日起,实习时间满30天但不足60天的,按一个月享受,实习起始时间按实习协议开始时间和商业保险参保时间的后者计算,实习截止时间按毕业证书落款时间计算。
2、申请个人及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必要时新区人社部门将联合财政等部门进行核查,若发现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取消企业和个人申请实习补贴资格,向企业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3、联系地址:宁波前湾新区机电路498号人才发展中心2楼;
联系人:韩立栋,屠航杰;
联系电话:0574-63991868,0574-63097821。
政策来源:宁波前湾人才,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gYI-1elvyUurHl8Z1yhjt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