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合同
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和开发商)。
二、提交申请材料(购房人)
审查材料包括:
1.购房人身份证;
2.买卖合同;
3.开发商的不动产权证书;
4. 完税凭证;
5. 婚姻证明材料。
注:
1.鞍山市不动产登记实现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务征收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无需再往返多个部门)。
2. 购房合网签备案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可以读取网签数据可由购房人单独申请。
三、缴费
购房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缴纳登记费。
四、领证
购房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证。
附:鞍山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甲
网址:点击进入
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