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在前期总结、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广州市教育局和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2016年,广州市出台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效期到2021年届满。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成效,各区推进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期间,省修订了地方法规《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中相关条款;2021年,国家、省先后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为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市教育局和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研制了《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是高度重视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强调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二是多措并举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待遇,明确各区每年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通过保障性入学和积分制入学等方式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并为有需要自主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随迁子女提供指引。
三是健全保障和服务机制,加强随迁子女信息采集,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并要求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等工作。
听听专家怎么说
随迁子女入学门槛降低 彰显广州开放包容
——李清刚 广东省教育学会民办教育专委会副理事长,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研究员/博士
广州作为1800多万人口的超大城市自身面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巨大压力,再加上随迁子女类型多,人数多,更是增加了这一困难。但广州市向来开放包容、勇于担当,强化落实“两为主”即“以流入地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制定并颁布了《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在我看来文件的亮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强调区政府责任担当。要求区政府“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区,要通过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等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强调并压实区政府责任,要求各区进一步完善积分制入学实施细则,避免了缺失操作细则而带来的推诿扯皮和官僚主义。
第二,入学门槛进一步降低。广州市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读要求,不断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让来穗人员有更多获得感,同时稳中求进地把保障和改善教育的均衡性和可及性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承受、可持续的基础之上。
第三,因地制宜分类保障。该文件延续入读公办性质学校的途径分为两种,即保障性入学和积分制入学。广州市因地制宜地精准分类,较好地解决了落实“两为主”要求的复杂性,强调“各学校及相关单位不得向经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含因公办学校学位不足需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符合保障性入学和积分制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收取与学位挂钩的任何费用”。充分体现出广州对一揽子保障入读公办性质学校随迁子女的决心和魄力。
第四,简化优化入学手续。文件首次提出“进一步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流程,严格按照减证便民有关要求,加大区职能部门和辖区内相关单位之间政务信息共享力度”,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快捷便利。尽管只是政府层面教育改革的一小步,却是向着“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迈出了一大步,值得充分肯定。
第五,强调受教育权的平等。文件强调“随迁子女入学后,学校要按规定实行常态编班。随迁子女在读期间参加教育教学各类活动、评优评先等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文件不仅仅要求数量上促进随迁子女教育公平化,而且是从教育内涵上保障随迁子女教育的公平化。换言之,通过有序地教育平权化,随迁子女享受的不仅是教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和可及,更享受到了教育公共服务的持续和优质。
最后,文件还对不符合保障性入学条件和积分制入学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自主申请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作出了相应的制度安排,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为其自主申请报读民办学校提供指引,同时要求各区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指导和管理,引导民办学校规范优质和特色发展,满足多样化的教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