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租房共三类人群可申请:
1.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新就业无房职工
3.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如符合清远市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人可凭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属石角镇的需到石角镇一站式窗口)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具体需按照《清远市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提交有关资料。
提交的材料由申请人提交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提供原件核对,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按照规定需要由有关单位和个人出具证明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出具,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