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女职工,应当在分娩之日起6个月内申领,逾期不予发放。
一.办理生育津贴支付
1.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办理地点: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市政务中心G座 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东区医保综合窗口
3.办理入口:点此进入
二.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1.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盖章);
2.出院小结;
3.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证或生育登记卡;
4.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注:如果是剖宫产需增加手术记录、手术知情同意书复印件到医保局服务窗口
三.办理流程
1.受理:①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2.审核:①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②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③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④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统筹地区相关规定进行待遇审核,录入信息
3.系统,打印费用审核单:⑤通过信息系统、书面单据,对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
4.办结:复核后转结算,通过信息系统根据最终复核结果结算、由财务支付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