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假天数计发。
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一.办理生育津贴支付
1.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办理地点:淮南市山南新区和风大街88号市政务中心G座 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东区医保综合窗口
3.办理入口:点此进入
二.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1.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盖章);
2.出院小结;
3.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证或生育登记卡;
4.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注:如果是剖宫产需增加手术记录、手术知情同意书复印件到医保局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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