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第十批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报公告

地方特产2023-07-18 15:46:43佚名

襄阳市第十批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报公告

  襄阳市第十批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报公告

  一、申报对象

  (一)单位申报条件

  1.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药化工、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及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纳税关系、社保缴纳均在襄阳市区(不含襄州区)的企业。

  2.襄阳市直教育、卫生、科技、城建、农业、林业、水利、宣传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公益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二)人才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企业和市直事业单位2022年7月10日以前全职新引进的、在职在岗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以及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省部级技能大师、省部级首席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其中: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9日期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申报第一年度住房补贴(属于本时间段内引进、去年已在襄阳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申报第九批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并复审通过的人才,本次不需要再申报,直接进行实地核查);

  2.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已申领第一年度住房补贴的,进行第二年度资格复核;

  3.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已申领第二年度住房补贴的,进行第三年度资格复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纳入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政策范围:

  (1)已申报享受襄阳市大学生就业生活补贴、租房补贴政策的;

  (2)已在襄阳各县(市、区)享受引进人才补贴政策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家费、引才补贴、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租房补贴等;

  (3)因违纪违法或不良行为受到执纪执法部门处分或处罚的。

  说明:2022年7月10日,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印发 《“智汇襄阳”计划实施办法》,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2022年7月10日以后新引进的、首次来襄就业的高层次人才发放生活补贴,在实施范围、发放方式和补贴标准等方面,与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政策均有所不同。本次申报的是第十批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即老政策),请注意引进时间、工作单位性质和所属行业领域、学习形式等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确认符合申报条件的再进行申报。

  二、申报审核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审核方式,由申报单位和个人登录“襄阳人才综合服务平台”(http://119.36.80.210:81),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信息、上传证明材料。申报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1、2。

  三、申报审核流程

  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报审核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一)单位注册认证和资格审核

  1.申报单位进行注册认证(已经注册认证的直接登录,不需再重新注册认证),填写申报信息,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等扫描件(PDF格式)或照片(JPG格式);

  2.市委人才办对单位申报资格进行审核。

  (二)个人注册认证和填报信息

  申报个人进行注册认证(已经注册认证的直接登录,不需再重新注册认证),填写申报信息、选择工作单位、上传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①身份证;②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没有则不需上传);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则不需上传);⑤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企业引进人才提供),或市人社局印发的聘用文件和个人编制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⑥截至申报当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可在鄂汇办或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至少包含个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明细表)。

  个人申报信息和证明材料应清晰完整、缺一不可,特别是个人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务必按规范要求完整填写,证明材料应为扫描件(PDF格式)或照片(JPG格式)。

  (三)个人申报资格审核

  1.申报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个人填写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特别是要确认正式引进时间是否符合要求、证明材料是否有效完备,根据审核结果予以通过或驳回。

  请各申报单位务必履行好用人主体责任,认真把好审核关口。对于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申报单位享受政策的资格。

  2.市委人才办对申报个人的学历、职称、引进时间、社保缴纳等进行审核。

  3.组织市直各主管部门或联系部门集中会审,确定实地核查名单。

  (四)实地核查

  1.组织市直各主管部门或联系部门对申报个人在职在岗、遵纪守法等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同步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向有管理权限的纪检监察、公安(派出所)、检察、法院等单位征求意见,核实申报个人是否存在违纪违法或不良行为等。核实结果作为实地核查的重要内容,由所在单位汇总提供给负责实地核查的市直各主管部门或联系部门。

  2.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各地组织部等单位,对申报个人是否存在重复、多头申报享受我市人才政策情况进行核查。

  (五)征求执法部门意见

  征求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核查申报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

  (六)会议研究和公示

  提请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将拟纳入第十批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发放对象名单在襄阳政府网、襄阳党建网、汉江创客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

  (七)发放补贴

  补贴发放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市政府申请划拨补贴资金,按照博士研究生(正高级技术职称者)和“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奖者每人每年3.6万元(税前),硕士研究生(副高级技术职称者)和省部级技能大师、省部级首席技师每人每年2.4万元(税前)的标准,由市财政局直接划拨至所在单位账户,由所在单位按照个税等有关规定发放个人。

  四、申报时限和要求

  第十批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18:00。逾期未申报或因信息不详实、资料缺失等被退回但未在受理时间内重新提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申报。特别是符合条件申报第一年度补贴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后续将不再受理第一年度补贴申请。

  请申报个人务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申报审核进度,因申报信息、资料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及时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并及时提醒所在单位负责同志进行初审。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对于审核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单位和个人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报资格,并纳入“黑名单”,3年内不再受理市级人才项目和相关政策的申报。

  五、其他有关事项

  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认真阅读申报公告和系统操作指南,确认是否正确操作。如确实无法解决的,系统填报技术问题请咨询襄阳市大数据中心工程师,联系电话:18008678208,QQ:27592550;相关政策问题(非申报系统技术问题),可向襄阳市委人才办咨询,联系电话:3511681转8439。

附件:1、襄阳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单位端)

2、襄阳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个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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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襄阳  人才  单位  高层次  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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