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养犬管理区域划分
根据《秦皇岛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养犬管理区域划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
本市城市区的建成区和各县城的主城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乡镇所在地、工商业聚集区、人口稠密区、旅游景区及周边区域,经所属县(区)人民政府(管委)确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后,可以按照重点管理区进行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应当细化养犬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具体范围,根据城市规划适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一、海港区
重点管理区为:
一般管理区:海港区剩余村庄。
二、北戴河区
重点管理区为:
一般管理区:牛头崖镇除11个楼区以外的区域。
三、山海关区
重点管理区为:
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和其它重点管理区以外的村庄。
四、开发区
重点管理区为:
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
五、北戴河新区
重点管理区为:
一般管理区域:其他新区范围
六、抚宁区
重点管理区为:东至东环路、南至南洋河、西至滨河东路、北至京山铁路。
一般管理区域: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
七、昌黎县
重点管理区为:
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域外的县域
八、卢龙县
重点管理区为:
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域外的县域
九、青龙满族自治县
重点管理区为:
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和其它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