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三批】名单暂未公布,后续持续更新
【2023第二批】
第二批次申报时间:2023年3月10日-2023年6月16日
2023年第二批名单:
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3日
【2023第一批】
2023年第一批名单: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
温馨提示: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补贴发放金额是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纳到账月份数累计计算。为确保您能如期收到补贴,请务必确认个人社保卡及其金融功能处于激活状态(需赴本人社保卡左上角显示发卡银行任意网点办理),并勿随意更换社保卡。社保卡金融功能未激活、社保卡更换未报备等原因将直接导致无法完成相关补贴发放。
注意事项
1.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承担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南通经济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海门区)综合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其余各县(市)补贴申报请与当地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2021年1月1日起,海门区符合综合补贴申报条件人员须通过系统统一申报。此前人员仍由海门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发放。
2.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6个月后即可申报。如更换工作单位,申报人员须重新申报。
3.综合补贴直接发放至申报人的社保卡中,请务必确认社保卡处于激活状态并开通金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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