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基层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韶关市基层就业补贴

地方特产2023-09-16 21:05:49佚名

韶关基层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韶关市基层就业补贴

  基层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1.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劳动者已经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补贴标准

  在珠三角地区就业(服务)的,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在粤东西北地区就业(服务)的,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政策依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

  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或用人单位)应于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申请补贴所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工作单位是否符合基层就业条件(补贴对象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的,其参保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同时符合基层就业条件)。

  如您需申请基层就业补贴,且满足补贴申请条件,请携带有关资料前往企业所在地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本文标签: 基层  广东省  条件  对象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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