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劳动者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劳动者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4. 劳动者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办理窗口
榕城区人社局培训股
办理地点
榕城区进贤门大道东段原劳动保障大楼培训股办公室
办公电话
0663-8623124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 法定节假日除外 )
材料清单
1.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毕业生自主申请表
2.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3.符合条件人员毕业证书
4.符合条件人员社保卡,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