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3〕2 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现 有政策规定,我们制定了《济宁市任城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现予以发布。
本级责任主体单位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老年人养老需求和有关政策规定,适时调整清单项目,及时公开发布。各责任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涉及项目清单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清单项目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备注:若有关政策出现调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