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生育津贴怎么算?
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上年度该用人单位申报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对应的累计参保总人数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该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第一个月申报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平均数计算。
换句话说,生育津贴金额的多少看的是参保人生育前12个月单位月平均工资。
因此,单位中同一个月以同一种分娩类型(顺产、难产、剖宫产)生育的同事的生育津贴金额是一样的。
产假天数以《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温州市全民医疗保障办法》为准。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举例:小美在2023年7月顺产生育一孩(孩次:1,胎儿数:1),所在A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957元,小美在生育前合法取得结婚证和生育登记服务卡,提交规定材料,可以申领生育津贴。
其生育津贴金额为:3957元÷30×158天(含鼓励假)=20840.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