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
职工在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市本级及各管理部以下简称: 柳州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柳州以外的地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柳州中心。柳州中心在 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受理职工申请并携带以下材料:
职工向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柳州中心缴存管理机构(含市本级及各管理部)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 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附表2);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 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材料下载: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点击下载
《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