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乡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报销起付线

地方特产2023-06-01 13:41:09佚名

2023年新乡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报销起付线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起付线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住院报销起付线:

  一级医疗机构300元

  二级医疗机构450元

  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统筹区域外省内三级医疗机构、省外非基层医疗机构和省外县级三级医疗机构为2000元

  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出院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线标准减半。

  报销范围:

  超过起付线标准、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

  

  统筹基金支付上限为8万元/人/年

  统筹基金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后,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等予以支付。

本文标签: 医疗机构  省外  医疗费  限额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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