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政部近日发布的文件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这五个步骤:
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首先,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天;
其次,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再一个”30天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此外,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业务。据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