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企业在职人才​奖励标准

地方特产2024-01-04 20:24:31未知

徐州市企业在职人才​奖励标准

  徐州市企业在职人才奖励标准

  给予个人10000元奖励,每人每类别限领1次。

  拓展内容:

  由引才单位登录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通过徐州市“一网通办”人才综合服务系统注册后为人才申报奖励。凡在政策有效期内未进行申报的,政策终止后不再予以受理和补报。申报需上传以下材料:

  1.新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1)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

  (2)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与人才签订的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的无欠税证明和近6个月内任1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引人才的,还需提供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2.新取得正高级职称人员:

  (1)身份证、新取得的正高级职称证明原件。

  (2)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与人才签订的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的无欠税证明和近6个月内任1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引人才的,还需提供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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