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属优待:
直接招收入伍的军士,由批准入伍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放《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2.学费资助:
对直接招收为军士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3.岗位分配:
入伍后进行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主要进行与军士所从事专业相关的适应性训练,培训结束后按照专业对口、招用一致的原则,分配到相应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