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
洪房公〔2023〕7号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有关单位:
为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发挥住房公积金积极作用,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每月1500元调增至每月1800元,单身职工减半执行。
二、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
1.多子女家庭的本市缴存职工,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提取额度按同期提取政策规定额度上浮20%确定。
2.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上浮20%。调整后,多子女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双缴存职工96万元,单缴存职工84万元。
以上租房提取政策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已办理2023年年度租房提取业务的职工,可补提差额部分;贷款政策调整自5月4日起执行,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商转公业务以受理时间为准。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