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领结婚证所需材料:
1、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当事人无法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含户口簿上无身份号码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信息系统内核查记录及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婚姻登记处可免费提供照相服务)。
3、在一方经常居住地跨设区市或跨省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除提交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