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哪些人可以享受租金减免,分别能减免多少?
(一)低保(含分散供养特困)、低收入家庭依据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等,在证明有效期内,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分别减免90%、70%;
(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及高职、高专毕业生依据毕业证,自办理入住手续起36个月内,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分别减免60%、50%;
(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租住公租房,依据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证明,在补助发放期内,保障面积内的租金减免20%;
(四)承租人及家庭成员中有1人同时享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依据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结算单(不得跨年使用),结算年度的租金减免100%;
(五)承租人只剩下未成年人(18岁以下)或全日制学生的,未成年人在居委会监护期间或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的租金减免100%;
(六)承租人仅本人一人且宣告失踪或去世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核销欠交的租金;
(七)公租房承租人诚实守信,长期以来未出现失信行为,按照城区公租房保障对象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减免;
(八)承租人首次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后,因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或运营单位维修不能入住的,维修期内的租金减免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