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死亡注销户口登记办理指南2023(丹东退休死亡新规定30个月)

地方特产2023-11-03 15:11:45佚名

丹东死亡注销户口登记办理指南2023(丹东退休死亡新规定30个月)

  丹东死亡注销户口登记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拟办理大中专学生退学回原籍落户的

  二、申请材料

  1.死亡注销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缴销)。

  2.《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非正常死亡证明或宣 告死亡生效判决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

  3.在国(境)外死亡的,提交足以证明死亡的相关材料 原件和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及 我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件或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 明或公正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受理-确认

  四、办理地点

  各属地派出所:点击查看

  五、是否收费

  无

  六、是否支持邮递办理

  是

  七、工作时间

  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7:00

  东港、凤城、宽甸

  夏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八、联系电话

  东港:0415-7149007 凤城:0415-6882808 宽甸:0415-5135002

  振兴:0415-2312891 元宝:0415-2886802 振安:0415-2147308

  合作区:0415-2147608

  *涉及派出所业务请点击查询各派出所公开电话

本文标签: 凤城  东港  居民身份证  上午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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